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建[2014]17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9-16
实施时间: 2014-9-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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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广德县和宿松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促进资金在各地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现就2014年度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重点支持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遵循事权与财权匹配、责任与权力统一的原则,将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各市;各市按照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二、支持重点
  一是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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