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浙劳社医[2008]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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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为加快推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区[2007]157号)。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要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做好与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制度衔接,协调推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其家长意愿和选择。要切实加大政府的引导力度,通过建立财政补助机制,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参保。对农业户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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