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9-3
实施时间: 2014-9-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4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优选库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厦门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局将对部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为充实检查力量,拟从已入选2014年厦门市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检查项目
  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参与财政监督检查的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