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纳税申报方式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5
实施时间: 2014-9-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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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启用微信纳税申报方式,并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纳税申报方式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12366.gov.cn
  2.传真:020-38001519
  3.信件: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邮编:51062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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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纳税申报方式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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