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9-9
实施时间: 2014-9-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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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以下简称广东地区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广东地区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广东地区通关作业一体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22日起,首先在广东地区空运、海运口岸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自2014年12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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