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9-11
实施时间: 2014-9-1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金业务参与人:
  为了配合新《基金法》实施,支持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发展,规范相关登记结算业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我公司修订了《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04年8月23日发布的《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05年7月29日发布的《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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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