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网站“社保自行建账”和“社保账目作废”功能及延长社保费申报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4
实施时间: 2014-9-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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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缴费单位:
  为提升社保办费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单位、参保人的工作负担,我局在地税网站新增了“社保自行建帐”和“社保帐目作废”服务功能,并于9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社保自行建帐”功能
  (一)适用对象:该业务功能主要解决参保单位急需为新增人员在增员当月缴纳社保费问题,由参保单位自行通过网站建立参保人的应缴社保账目。
  (二)业务时间:每月的4日至25日。
  (三)业务规则:参保单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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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保自行建账及社保账目作废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