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灾后自救全力恢复生产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地税政[2014]53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27
实施时间: 2014-8-2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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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各处室(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遭受5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纳税人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和帮助受灾纳税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丽委办发[2014]60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级迅速贯彻落实灾后自救全力恢复生产有关税收政策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税收扶持政策
  (一)纳税人遭受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并且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2014年度房产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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