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5-21
实施时间: 2003-6-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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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州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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