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省级产业转移园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发改价格[2014]52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8-25
实施时间: 2014-6-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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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财政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
  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粤东西北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等要求,经省政府同意,自今年6月1日起继续执行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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