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注意事项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21
实施时间: 2014-8-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0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安装使用税控器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征期内按月抄报开票数据
  纳税人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内抄报上月(税款所属)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汇总和明细数据(下称抄报开票数据)。未按规定抄报开票数据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税控器具包括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税控盘、金税盘。
  二、准确填报申报表3、5、7、9栏数据
  《增值税纳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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