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粤金税”电子发票增设发票校验码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28
实施时间: 2014-8-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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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更好地提供电子发票查验登记抽奖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保证进行抽奖登记行为的对象为发票的付款方(受票人),《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增设“发票校验码”(打印在发票右上方),消费者在补录登记手机号码参加抽奖时,需录入“发票校验码”完成登记校验,具体内容如下:
  一、8月28日起,《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的纸质发票上增加打印“发票校验码”。该发票在开具时未登记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受票人)可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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