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4]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24
实施时间: 2014-8-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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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我省健康服务业,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做强做大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服务企业和健康服务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重点领域
  (一)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积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和母婴护理等护理服务。规范发展临床护理服务,全面推行优质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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