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8-25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5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