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2014]1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18
实施时间: 2014-8-1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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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及派出机构(不发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企业(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以来,目前一些建立年金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年金单位)仍存在对政策理解有误、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客户端操作不正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年金个人所得税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年金单位户数及缴税情况
  各地要充分认识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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