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审计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财社[2014]71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4-6-20
实施时间: 2014-6-20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审计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
  多年来,在县级公立医院发展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县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或购置设备,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长期以来形成的“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逐步根除,县级公立医院的偿债来源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债务问题也逐渐显现并成为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巩固完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开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审计认定参考表(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