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4]8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4
实施时间: 2014-9-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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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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