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4]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25
实施时间: 2014-9-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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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调整为: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000元(含30000元)、人均财产低于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0元(含33000元)、人均财产低于99000元(含99000元)。
  二、配租面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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