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8-27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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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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