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4]190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8-20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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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推进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1。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二、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标准,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2。
  三、将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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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各省(区、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表.xls    
附件2:有关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