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4]2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4-8-15
实施时间: 2014-8-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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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当前,部分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鉴于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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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格式).doc    
2、××省(区、市)煤矿生产能力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