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资[2009]2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7-10
实施时间: 2009-7-1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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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我市2009年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工作,确保国有资本收入按期入库,请各直属企业在完成2008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的基础上,抓紧进行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直属企业以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穗府〔2001〕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办法进行计缴申报,并明确计划入库时间(原则上每户直属企业均应一次入库完毕)。
  (二)经市政府批准享受国有资本收入专项入库、留用或返还等特殊政策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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