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资委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资产权[2008]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8-29
实施时间: 2008-8-2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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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企业:
  现将《广州市国资委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我委反映。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国资委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维护对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确保跨境国有资本合规有序流动和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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