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3]8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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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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