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房地[2008]1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7-1
失效时间: 2013-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7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规范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