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商[2008]13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6-19
实施时间: 2008-6-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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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有关单位:
  为应对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缓解迎峰度夏用油压力,改善成品油市场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决定自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调整我市汽油、柴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市90号汽油(II)(标准品)零售基准价每吨由5940元调整为6940元,提高100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5475元调整为6475元,提高1000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及社会成品油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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