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4]6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8-11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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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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