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延续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标字[2008]3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8-7-28
实施时间: 2008-7-28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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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
  为做好2008年新申请认定和到期延续认定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08令)规定的条件、手续和程序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8年新申请认定的著名商标和1999年认定的需第三次延续认定的著名商标(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要求
  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分局立即组织有关企业申报,分局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本年度集中进行申请认定公告时间定为10月份。
  三、申报材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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