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使用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办[2014]28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12
实施时间: 2014-8-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7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地方税务领军人才印发海南省地税系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使用提高阶段培养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47号),自3月1日,省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进入第三阶段学习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局相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以不同的方式促进培养对象学习的开展,省局相关处室已对纳税评估班、税务稽查班、大企业税收管理班的培养对象分别布置学习任务,三亚市地方税务局通过通过组织本单位培养对象进行集中办公、专项调研、集体讨论、征管建议等开展在岗实践活动形式,到目前为止,各项学习有序开展。由于各单位培养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