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津工商企注字[2009]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登记注册管理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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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的意见》、《天津市2009年至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行低门槛创业,特制定如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一、扩大市场主体
  (一)积极支持发展契约制、虚拟制、相互制、有限合伙制等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企业设立。
  股份制、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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