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变更登记审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企管字[2009]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5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因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引发的股权受让双方纠纷继而引发群众缠访、堵路、静坐等群体事件,甚至变更了已被法院冻结的股权而被法院追责的情况,致使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生活的进一步活跃,股权变更登记会越来越多,为尽可能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完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股权变更登记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风险意识。股权是一种非货币财产权,股权转让是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行为,直接涉及权利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必须是受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表示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