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企注字[2009]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9-2-27
实施时间: 2009-2-2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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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
  现将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的齐头并进的并行审批办理方式,就具体操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 联合审批的范围
  市、区县负责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以下统称为企业设立)。
  二、联合审批的综合服务窗口的构成
  在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相对应的行政审批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设立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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