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调整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商[2009]9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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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天然气源头价格上涨,为理顺价格关系,优化用气结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居民、工业用气以外的其他天然气销售价格。市燃气集团、天津港益供热公司、津海燃气公司、天联公用事业公司、华燊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武清开发区)、西青开发区燃气公司和天津武清百川燃气公司销售的其他用气类价格,按不同气量档次划分,每立方米由现行2.00-2.40元调整为2.40-2.8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居民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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