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办函[2014]6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7-31
实施时间: 2014-7-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6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2年以来,税务总局对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揭示了企业存在的部分税务风险。为切实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现将部分行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下发给你们,请组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地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成员企业)做好对照整改。
  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