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优惠[减免税]类涉税事项前移办税服务厅受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11
实施时间: 2014-8-1
失效时间: 2019-7-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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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事项前移办税服务厅办理、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的要求,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将税收优惠(减免税)类涉税事项一律前移办税服务厅受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程序及基本原则
  税收优惠(减免税)涉税事项是指以执行税收优惠或减免税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涉税事项。
  税收优惠(减免税)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各税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相关具体文件要求执行。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或备案的,审批或备案后执行;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或备案的,按照直接享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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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收优惠(减免税)备案登记表.doc    
税收优惠(减免税)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