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当前社区商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办建函[2014]65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8-11
实施时间: 2014-8-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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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社区商业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满足居民日常消费的商业活动。近年来,我省社区商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部分社区商业资源分散,经营主体不强,基本业态缺失,服务创新不够,与居民消费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商业发展,拓展社区商业服务业态,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商业转型升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区商业工作
  社区商业对满足居民日常消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城市商业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起着重要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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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社区商业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2. 社区商业基本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