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信能源[2014]4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21
实施时间: 2014-7-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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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审计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环保厅、商务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安监局、地税局,福建煤监局,福州、厦门海关,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省煤炭工业协会,省能源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51号)以及国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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