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外事办公室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合函[2011]6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1-2
实施时间: 2011-11-2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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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巢湖市、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落实《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商合函[2010]4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管理,强化政府对外经济合作公共服务,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源头治理,避免或减少涉外劳务纠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所辖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已批准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请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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