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业务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8-13
实施时间: 2014-8-18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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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以下简称“台帐”)业务,提高台帐管理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8月18日起,我署在南京、青岛、广州、黄埔海关辖区部分业务现场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开展台帐业务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以下海关业务现场增加选择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台帐业务: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青岛海关所属大港海关、黄岛海关
  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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