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房地[2010]3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3-18
实施时间: 2010-3-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3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土房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发[1998]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公有住房养护和修缮水平,确保住房安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我市公有住房租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租范围和幅度
  (一)调整范围包括全市城镇范围内的公有住房(含直管公产、单位自管产)租金。调租幅度为:成套独用住房提高15%;成套伙用及非成套住房提高10%。
  (二)凡1997年12月31日前经市房改领导小组批准进行房改试点的区、县及单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