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0]18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0-28
实施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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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筹集南水北调基金,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及污水处理的价格矛盾,经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今明两年分步调整本市居民自来水价格。现就2010年调整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居民自来水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南水北调基金标准。居民自来水价格中的南水北调基金标准由每立方米0.63元调整到1.01元,提高0.38元。
  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居民自来水价格中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82元调整为0.90元,提高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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