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市字[2010]4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0-11-23
实施时间: 2010-12-20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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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及所属分局,各机动车经营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机动车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制定的《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JF-2010-050)印发给你们。在本合同文本的形成、论证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机动车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特别是得到了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力地增强了该合同文本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
  各单位接到本文件后,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悉和把握该合同文本的主要内涵和重点事项,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推动该文本的实际使用,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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