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等五只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8-11
实施时间: 2014-8-1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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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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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2012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一期)、2012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将于2014年8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05”,证券简称为“国债1105”,是2011年2月24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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