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2013]13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2-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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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中国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26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规定,现就我市提高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0号汽油(Ⅳ)(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520元调整为9580元,提高6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400元调整为8460元,提高60元。其它非标准品汽油(Ⅳ)、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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