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2014]60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6-27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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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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