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告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有关事项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5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8-5
实施时间: 2014-8-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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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积极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8月11日起,对在自贸试验区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有关货物开展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1日起,在自贸试验区以“一批一证”方式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但是原油、燃料油除外。海关将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电子数据,企业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二、企业按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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