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经费[2008]3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7-30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8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7]8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11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