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政调 [2011]1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14
实施时间: 2011-9-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0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部署,积极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等各项措施。目前,市场供应得到较好保障,社会通胀预期趋于稳定,市场秩序有所好转,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也要看到,物价涨幅一直处在高位。8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6%,高于全国平均0.4个百分点。1-8月份平均同比上涨5.8%,明显高于全年4%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今年后几个月价格运行仍存在一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