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2]4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4
实施时间: 2002-10-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4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将于2002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为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工作新格局奠定法律基础。为保证新细则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做好新旧法及实施细则的衔接工作,结合本市的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做好新细则贯彻落实工作。
  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是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将新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到实处。涉及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全力配合;涉及对外宣传工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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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第五条第四款第一项有关“数据电文申报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协议》为税务机关审批依据”的规定;第五条第四款第二项、第五条第五款、第五条第八款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