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降低东营胜利黄河大桥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4]5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25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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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东营胜利黄河大桥收费期限的批复》(鲁政字〔2013〕83号)要求,决定将东营胜利黄河大桥7座(含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通行费标准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上述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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